
浙江肝癌放疗适应证尚无统一看法, 放疗的适应证较广泛:
① 一般情况好,无严重肝功能损害和肝硬化,无黄疸、腹水,肿瘤局限,无远处转移的患者,根治性放疗用需要应用适形放疗或是调强放疗等现代放疗技术。
②虽已有肝内播散或者肿瘤较大但是肝功能正常者,可以先浙江介入治疗而后再加上放疗。
③有门静脉癌栓者,可先对准癌栓放疗,待癌栓缩小甚至消失时,再视情况作放疗。
④腹水是放疗的相对禁忌证,如对症利尿有效,可行放疗,尚有姑息性疗效。
⑤对肿瘤位于肝门区压迫所致的黄疸或腹水,可对准肝门靶区试行放疗,以解除压迫,缓解症状。
⑥肝硬化不是放疗的禁忌证,只要不是严重肝硬化伴有肝功能损害,放疗即可进行。
⑦对肝门或胰周淋巴结转移,放疗多有效。
⑧肿瘤转移到骨头上造成剧痛者,也可以进行放疗止痛。
广州复大肿瘤医院专注浙江肝癌全程管理,创新HAIC联合靶向免疫疗法,精准打击肿瘤的同时保护肝功能。为早中晚期浙江肝癌患者提供个性化方案。成功案例超多,医保报销便捷!
还想了解更多[浙江肝癌]信息?
可以点击【在线咨询】或添加微信与医生顾问一对一沟通,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看片、病情分析建议、远程就诊服务喔~!